- 索 引 號:QZ08101-0200-2025-00068
- 備注/文號:惠政辦規〔2025〕6號
- 發布機構:惠安縣人民政府辦公室
- 公文生成日期:2025-03-25
各鎮人民政府,縣直各單位,各工業園區管委會:
《惠安縣進一步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若干措施》已經縣政府第65次常務會研究通過,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遵照執行。
惠安縣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5年3月25日
(此件主動公開)
惠安縣進一步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若干措施
為貫徹落實上級決策部署,更好滿足群眾剛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應對房地產市場形勢變化,促進我縣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結合我縣實際,提出以下措施意見:
一、優化購房政策,滿足市場需求
(一)實行購房契稅補貼
在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間對在縣域內新購買商品住房(不含二手房、安置房)的購房人,享受所納新房契稅50%補貼。新購商品住房的時間,以買房時網簽合同備案為 準,待房產證辦理后予以兌現補貼。
(二)實行二孩三孩家庭購房補貼
為貫徹落實積極生育支持政策,對2016年1月1日以后新生育二孩及以上的多孩家庭,在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間,對在縣域內新購買商品住房、商業用房、車位(不含二手住房、二手商業用房、二手車位及片區安置房、安置商業、安置車位)的,給予一定的購房補貼。二孩家庭新購買商品住房的給予每套2萬元補貼;三孩及以上家庭新購買商品住房的,給予每套3萬元購房補貼。二孩家庭新購買商業用房的給予每套1萬元補貼;三孩及以上家庭新購買商業用房的,給予每套2萬元購房補貼。二孩及以上家庭新購買一手車位,給予每個車位2千元購房補貼。新購商品房和車位的時間,以買房時網簽合同備案為準,待房產證辦理后予以兌現補貼。
鼓勵和引導開發商對二孩、三孩家庭購買商品房相應給予5%、10%以上優惠。
(三)優化調整學位準入政策
在學位供給允許的情況下,對購買新建商品住房的,支持購房人憑網簽備案的新建商品房買賣合同及契稅繳納憑證和適齡兒童、少年戶口申請入學,具體由教育部門根據學位情況妥善統籌安排。
(四)規范新購買商品住房首套房認定標準
對新購買商品住房的,在家庭住房情況查詢時,只認定該家庭成員名下所購買的一手商品住房的套數,其他性質住房如自建房、集資房、房改房、安置房等均不納入認定范圍。
(五)鼓勵房企讓利
鼓勵房地產開發企業另行配套優惠措施讓利購房群眾。支持房地產開發企業積極開展新建商品住房團購(參與團購的房地產開發企業可按照雙方協商達成的優惠價格申請備案價的調整)、新建商品住房展銷會等商業活動,鼓勵房地產開發企業在活動期間同步發放家電消費券、汽車消費券、加油消費券、餐飲消費券、超市百貨消費券等。
二、加大金融支持,助力行業發展
(一)提高住房公積金貸款額度
借款人夫妻雙方均繳交住房公積金的,最高貸款額度由80萬元調整為100萬元;單方繳交住房公積金的,最高貸款額度由50萬元調整為60萬元。
(二)提高多子女家庭最高貸款額度
生育、撫養兩個及以上子女的職工家庭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且符合其他貸款申請條件的,其住房公積金貸款額度在最高貸款額度基礎上另加20萬元。
(三)調整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政策
在泉州市購買第二套住房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首付比例調整為不低于 15%。
(四)鼓勵金融機構提供配套融資支持
動態建立房地產項目“白名單”制度,推動符合“白名單”條件的項目“能進盡進”,商業銀行對合規“白名單”項目“應貸盡貸”,優化授信審批流程,及時修復項目問題,滿足在建項目合理融資需求。鼓勵商業銀行穩妥有序開展房地產項目并購貸款業務,重點支持地方國有企業或優質房地產企業兼并收購受困房地產企業項目。
三、調整供給結構,優化資源配置
(一)提高出讓地塊品質
優化擬出讓土地的規劃控制指標,增加區位優越、配套完善的優質地塊供應。鼓勵利用區位優勢地塊,建設“好房子”,支持建設百年建筑、智能建筑、四代生態住宅等高品質項目。
(二)優化住宅項目規劃設計標準
1.優化商品住宅項目架空層使用功能。在滿足消防安全、作為非營利性公共設施條件下,商品住宅項目架空層可進行半圍合(綠植、樹木等),設置健身運動、圖書閱覽、黨建活動、兒童游戲、青年交流、老年休閑等小區公共活動功能。架空層不得以任何形式對外銷售或變相以租代售。
2.鼓勵開發商品住宅項目地下空間。在滿足消防安全、規劃設計條件、人防配建要求的前提下,允許新出讓住宅項目(含已出讓未核發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的項目)利用地下空間(指地下一層)新建非營利性家政便民、文化休閑、體育健身等城市社區嵌入式公共配套服務設施,用于完善 15 分鐘社區生活圈配套,提升居住區品質;由此增加的地下建筑面積,不計算容積率,不收取土地價款,建成后產權歸全體業主所有。項目經營使用由開發單位與業主自行協商。
四、優化流程管控,筑牢交付保障
(一)調整預售建設形象進度要求
2024年8月31日之前出讓的房地產用地項目,申請辦理商品房預售許可的,建設形象進度須達到±0.00以上;2024年9月1日之后出讓的房地產用地項目,申請辦理商品房預售許可的,建設形象進度須達到五分之一及以上。
(二)優化項目審批
支持列入保交房項目的規劃許可、施工許可、規劃條件核實和土地核驗、竣工備案分期、分棟、分階段辦理,優化房地產開發項目許可辦理流程。對于項目用地內直接服務于建設工程主體施工的施工工棚、施工圍墻、臨時庫房及管理用房等臨時設施,如確因后續工程需要繼續使用的,由建設單位承諾在合理期限內自行拆除,可先行辦理項目規劃條件核實手續,各相關職能部門按職責分工加強后續監管。
(三)優化竣工交付流程
推動列入保交房項目的測繪、驗收、繳稅和不動產登記流程整合,對已竣工驗收合格,取得規劃條件核實和土地核驗、消防驗收、檔案驗收的房地產項目,受理并辦理竣工驗收備案,人防備案、綠化、電信、養老、夜景等工程建設單位作出限期移交其他資料的承諾(在未完成之前,不予解除項目預售資金監管),由相關部門按職能審批與核實,努力實現新建商品房交房時取得《不動產權證書》。
(四)加強住宅專項維修資金代收代繳管理
開發企業代收購房業主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的,要在每月底前將當月代收的住宅專項維修資金足額存入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委托的專戶管理銀行住宅專項維修資金專戶。出現債務違約或者存在較大債務違約風險房地產企業原則上不得代收代繳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由屬地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在項目交付前組織業主將住宅專項維修資金存入住宅專項維修資金專戶。
五、穩定市場預期,妥善應對風險
(一)嚴厲查處違法違規行為
各房地產企業(含房地產中介機構)應嚴格依法誠信經營,不得采取虛假廣告宣傳、引誘交納定金、虛構商品房原價、未按規定公示信息等誤導消費、欺詐消費形式從事經營活動。對需要客戶交納購房定金的,須明確告知客戶如買方違約則不能要求退還定金的后果,并簽訂定金交納書面告知書,雙方各持一份,以作為發生定金糾紛處理依據。市場監管、住建、城管等部門通過日常巡查、聯合檢查等方式加強房地產市場監管,嚴厲查處各類違法違規行為,營造公平放心的商品房消費市場。
(二)穩妥處置“工抵房”“法拍房”
加強對“工抵房”的網簽價格管控,“工抵房”網簽備案價格應與該項目近一年網簽備案價格相匹配。縣法院依法穩妥開展“法拍房”工作,縣住建局要加強對商品房價格的監測,積極配合相關法院依法合理確定“法拍房”起拍價,確保商品房價格總體平穩。
(三)營造良好輿論氛圍
加大房地產市場政策宣傳力度,正面引導住房消費,穩定市場預期。引導房地產開發企業主動應對市場變化,采取積極有效的措施,促進市場交易,增強市場信心,形成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的輿論氛圍。
六、本文件由縣住建局負責牽頭解釋,縣資源局、教育局按職責配合。
七、本文件自印發之日起施行,2025年1月1日至施行之日參照執行,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止。本文件執行過程中,如與上級出臺的相關政策相沖突的,以上級政策為準。若有遇政策調整,以新頒布的文件為準。受預算總額控制,購房補貼采用先到先得,用完即止。補貼資金使用完畢,惠安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將及時發布公告終止活動。若補貼活動終止公告發出前提交的補貼申請總金額超過補貼資金預算總額,以申報審核通過時間先后順序確定補貼對象。
£惠安縣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5年3月25日印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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