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號:QZ08101-0200-2025-00065
- 備注/文號:惠政規〔2025〕1號
- 發布機構:惠安縣人民政府辦公室
- 公文生成日期:2025-03-13
各鎮人民政府,縣直各部門,各工業園區管委會:
根據《福建省行政規范性文件備案審查辦法》(省政府令第219號)有關規定,我縣對2024年12月31日前以惠安縣人民政府及其辦公室名義發布的98件現行有效的行政規范性文件進行清理,清理結果已經2025年2月26日縣政府第64次常務會議研究通過。現公布如下:
一、保留(繼續有效)的行政規范性文件74件(詳見附件1);
二、修改的行政規范性文件4件(詳見附件2);
三、宣布失效(廢止)的行政規范性文件20件(詳見附件3)。
宣布失效或廢止的行政規范性文件,自本通告公布之日起不再執行,不得作為行政管理依據。
特此通告。
附件:1.保留(繼續有效)的行政規范性文件目錄
2.修改的行政規范性文件目錄
3.宣布失效(廢止)的行政規范性文件目錄
惠安縣人民政府
2025年3月13日
(此件主動公開)
抄送:泉州市司法局,縣委辦、縣人大辦、縣政協辦。
惠安縣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5年3月13日印發
掃一掃在手機上查看當前頁面